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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分国家最新清关信息(亚洲)

发布时间:2014-04-10 14:55:53 来源: 浏览次数:1454

亚洲

印尼关于化妆品进口的海关政策

国家/地区:印度尼西


1)对于进口化妆品,无论数量,重量,价值还是承运目的如何,收件人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管理许可证书(BPOM)。私人不允许进口化妆品,除非收件人能够提供相关的许可证。
2)如果化妆品的进口FOB价超过1,500美元,需要提供鉴定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书(LS)以及贸易部登记注册的化妆品进口许可证。
3)如无法提供以上相关清关资料,进口快件将无法清关放行。
4)相关清关政策介绍可参考:
国家食品、药品管理局National Agency of Drugs & Food Control: http://www.pom.go.id/index.php/home/en
贸易许可Trade Permit: http://inatrade.kemendag.go.id
海关政策? ID Customs: http://eservice.insw.go.idwww.bcsoetta.net

沙特开始全面执行“IOR"进口政策

国家/地区:沙特阿拉伯


自2013年12月29日起,沙特开始全面执行“IOR"进口政策,具体规定如下:

沙特进口快件如果申报价值超过200美元,必须提供以下资料才能完成清关:
1)如果收件人是公司,需提供营业执照(Commercial Registration)复印件;
2)如果收件人是个人,需提供身份证明或者有效居住证明(Iqama)复印件;

这样能够便于DHL以实际收件人名义向海关申报。  

阿联酋海关发布最新政策

国家/地区:阿拉伯联合酋长国


从12月1日开始,任何发往阿布扎比的快件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才能完成清关:

快件申报价值超过50,000迪拉姆(13587美元),需要随附以下清关资料:
A:有发件人(或公司)签章的原始发票
B:由商会出具的原产地证书原件
如果缺失上述清关资料,收件人须缴纳2000迪拉姆的罚款(保证金)。收件人可以在90天之内将所需原始单据提交至海关总署,并退还罚金。

快件申报价值高于1000迪拉姆(270美元)但低于50000迪拉姆(13587美元),需要随附以下清关资料:
A:原始发票,且发票上必须注明货物原产地。如果发票上未注明货物原产地,海关会收取1000迪拉姆的罚金(保证金),只有提交符合要求的发票之后才予以退还。
B:发票可以是系统自动生成的,但是必须注明货物原产地。

快件申报价值低于1000迪拉姆(270美金):
没有限制